昨天,國家稅務總局修訂并新發(fā)布了新
《跨境應稅服務免征增值稅管理辦法(試行)》,對貨物運輸、郵政、電信等跨境應稅服務免征增值稅的管理進行了規(guī)定和規(guī)范。
國家稅務總局貨運勞動稅務司司長表示,跨境服務免稅與一般增值稅免稅政策不同。服務的無形性及其材料的隨機性使得跨境服務免稅的國界界定更加困難。跨境服務免稅辦法,一方面是具體政策的有效范圍,方便兩國遵守;另一方面,它是合法的操作程序,簡化了征稅過程,并考慮到了預防和控制的可能性。
監(jiān)事長表示,《辦法》修訂新出臺,石家莊注冊公司兩方面重點項目進行了補充和變更。一是配合營改和改革體制改革,落實項目進展,跨境服務類型補充郵政、快遞、電信;二是吸收了稅務企業(yè)和兩國對原辦法提出的建議,在稅務流程、立案信息等各方面進行了修改和完善。